市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企划文案2018-12-05李一老师

市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精神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市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出安全稳定的环境。二、工作目标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安全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整改力度,保证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体系。实行学校安全和稳定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为本单位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学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日常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档案,监督定期记录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上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继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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