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规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方便群众就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根据省市有关开展“医疗质量规范”活动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强化为人民群众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全行业监管,依法执业。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医疗质量规范”活动,卫生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并做好各阶段的经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结合各单位实际,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全面规范执业行为。
三、活动内容
、组织全员法律法规、医疗规范培训。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主要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强化培训,各单位必须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上述相关法规及医疗规范,根据各人专业特点重点学习《某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丛书》相关分册及卫生部近期发布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医疗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依法执业,规范行医。在学习基础上,各单位要求执业医务人员%以上参加法律知识考核,成绩需达到分以上。
、结合本县开展“环境建设”、“项目推进”活动,进一步落实医院环境绿化、就诊程序简化。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处置各种医疗、生活垃圾,根据各医疗机构实际绿化、美化就诊环境,县级医院积极引入“一站式”服务模式,迁建、扩建过程中创造条件调整医院功能划区,实行集中式管理检查申请和多点、多层划价收费,切实贯彻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组织完善“绿色通道”建设,结合“”一级处警联动模式实施,确保急危重及突发公卫生事件伤患者能及时有效救治。
、继续深化“满意工程”建设,加强医患沟通,重塑医患信任关系。各级医疗单位在去开展“满意工程”基础上,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某省病历书写规范》有关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保护,着重做好医务人员与病人家属口头、书面全方位真诚沟通,提倡换位思想,降低服务投诉比例,讲究方法策略,及时处置、化解医疗纠纷,提高患者及家属满意率,要求出院病人,门诊病人综合满意度%以上,杜绝主要责任以上医疗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