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委“保持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督导组的建议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开展“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文件要求,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市要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单位派出督导组。参照中央、省委先进办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市委督导组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方案。
一、 督导组的组建和人员的抽调
(一)组建个督导组。在我市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时,市委“保持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个县(市、区)、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个督导组。
(二)抽调名干部。督导组由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每个督导组人(其中组长名,人;组员名,人)。
名组长从市直各单位抽调正处级干部担任(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各抽人,市纪委抽人,市委组织部抽人,市委宣传部抽人);名组员从市上派下挂干部和市直单位中抽调副处级干部担任。
二、 督导组的分组办法
向个县(市、区)、个市直系统党委派出个督导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组:梅县、兴宁市、蕉岭县、平远县
二督导组:梅江区、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
三督导组:党群系统、统战系统、宣传系统
四督导组:交通系统
五督导组:政法系统
六督导组:建设系统
七督导组:农业系统
八督导组:经贸系统
九督导组:科教系统
十督导组:外经系统
十一督导组:计划系统
十二督导组:政府系统
三、 督导组的工作方式、职责和要求
督导组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通过采用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确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去地方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和推广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
(三)及时发现所去地方和部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四)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
督导组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四个不”:不擅离职守,不干预所去地方或部门的其他工作,不随便表态,不借督导工作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