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企划文案2018-12-05李天扬老师

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 为强化市容秩序管理,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打造休闲商务区,全面提升我分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为此,特制订《行政执法分局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建队宗旨,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为打造“高效XX”,实现把XX建设成休闲商务区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居典范、社会和谐的新桂城。二、任务目标 摸索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中心城区、郊区和道路分级管理,主干道要按照文明(示范)路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次要干道实行严格控制,小街巷实行规范管理,坚持人定路(区)、路(区)定标、标定责的岗位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正常现象,改变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巩固执法成果。三、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创建文明(示范)路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各中队队长领导小组要结合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组织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四、首批文明(示范)路经分局研究,决定将XX大道作为首批文明(示范)路。XX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米,路宽米,人行道宽米。路长米,道路面积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平方米)。分局将按照文明(示范)路的标准,对XX大道进行整治。五、文明(示范)路标准、建筑物管控。建筑物严禁加建、搭建任何设施,在外墙立面和阳台、露台及飘板上不准有违规搭拉、吊挂和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首层飘蓬下不允许乱搭遮阳蓬。、店铺经营场所管控。店铺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油烟、噪音超标准排放、污水违规外流现象,未经批准经营业主不得超出建筑物外墙进行摆卖。、市政设施和施工管控。不准乱堆、乱占、乱挖路面,禁止任何施工单位以路面为载体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建筑工地管控。工地封闭围档设施要规范,污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工地出入口洗轮胎设施正规使用,施工围墙外无堆放建材和余泥垃圾,不得超时施工和超标排放噪音。、园林绿化设施管控。路树不得乱搭拉、乱钉挂,路边花基不得堆放杂物和存放垃圾。、环境卫生管控。街头、路边和闲置地不得存在乱倒余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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