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方案 乌市十三中学开展一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的方案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青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承担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学校则应义不容辞的承担起弘扬和培育青学生民族精神的历史重任,现将我校开展一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安排如下:一、 指导思想:我校深入贯彻《中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中宣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结合《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意见》,将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系列活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筹备,把学校的各项工作与此活动相互结合,在师生中展开教育思想大讨论,从而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热忱,促使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培育学生“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勇担重任”的精神。二、 组织机构:组 长:董富江 副组长:高喜梅 顾 健 黎灵芝 组 员:林 艺 张金萍 魏 燕 白亚丁 杨再华滑晓玲 李 莉 黄 新 王召平 叶 霞 周晓莉 谢军龙 王晶兰 司文莘 吴丽萍 康 迪 李毅(小) 刘方新 谢 媛 李毅(大) 三、 活动安排:(一) 积极组织、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学校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以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校报、板报墙报等宣传媒体,对学生进行有关“弘扬民族精神、立志报效祖国”的宣传,在广大师生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九.一八”事件周纪念日前后,对学生进行“勿忘国耻、振兴中华”的教育;在月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大力加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在六个“敬老月”中,积极开展“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在届我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和建国周到来时组织“从小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的主题班会、团队会。(二) 分工明确、认真落实、 通过升旗仪式由校长向全体师生发出号召,在师生中树立必须把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