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部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担负着保护地方经济建设、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是一个专业涉及面广、技术相对密集的警种,所担负的任务主要是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以及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具有很强的军事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一、消防部队的特点
消防部队既不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既有鲜明的公安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其主要特点是:
领导体制的双重性。武警部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这就决定了消防部队不仅要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
部队建设的军事性。消防部队不是一般的地方机构,平时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训练和教育,以军事组织的形式执行各项消防保卫任务。从集中统一、正规化建设和快速反应能力来讲,消防部队要比其他警种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一旦遇到火灾和突发事件时,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执勤任务的繁重性。军中有句俗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消防部队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消防部队以执勤为中心,不分白天黑夜,不论天气好坏,不管时令变迁,都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火、灭火及抢险救援等各项消防保卫任务。
部队居住的分散性。执勤目标和灭火对象的分散决定了消防部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
社会联系的广泛性。消防部队接触社会面广,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部门都跟消防有一定联系。这种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我们搞好部队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有利条件,同时也向全体官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执行法律的严肃性。消防部队同时也是一支执法的部队,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权。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是我国消防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消防部队每执行一项任务,如火因调查、建筑审核、监督检查等,国家都有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二、宁夏消防部队的基本概况
驻扎在“塞上江南”的宁夏消防总队是正师职单位,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总队在全自治区5个地级市设支队,市县区设大队和中队,实行上级消防部队和同级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多年来,宁夏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宁夏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宁夏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宁夏”、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宁夏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队伍里,担负起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发展的重任。消防工作被称为永恒的事业,也是全世界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莘莘学子到部队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