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海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县交通局直接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水运安全管理的职能作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纠正水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大力宣传水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我处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定期开展了春运、六月安全月、汛期、十一黄金周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及隐患排查、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现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全体职工的努力工作,真抓实干,全年水上交通未发生一起大小事故,为创建平安和谐**再创新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金沙江流经我县168.2公里,有渡口22道,有营运船舶11艘:其中有客渡船10艘,滚装船1艘。 总吨位337;主机功率362.2千瓦;138客位。有海事执法人员4人,签单发航人员10人,全年完成水上运输客渡运量12万人,货运量4.3万吨,滚装船完成渡车量1300辆。
二、落实组织领导机构
今年,我处为切实加强管理好全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以永海字[2015]1号文件成立了以孙定学处长为组长、刘智副处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有船乡镇船管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组。明确了安全领导组管理职责,目标任务,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及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今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与各有船乡镇政府领导签证了大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全面落实水运安全四级责任制,我处代县人民政府拟订水运安全四级责任书文本,并督促各有船乡镇与村、渡口签订完善另外三级水运安全责任承包书,截止三月底已完成乡(镇)对村民委员会责任书9份,村对渡口的责任书11份,签订率100%。
四、突出重点,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
(一)、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根据部、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我处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认真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一是精心组织,积极依靠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对签单发航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对渡口实施渡运安全知识的强制培训;对乡镇船管员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了乡镇船管员和渡工的水上安全意识。三是强化渡口安全管理,加大对渡工、渡船、渡口设施及渡运安全检查力度,对渡口渡船实施了强制维修保养,打击和取缔了非法载客的鱼船,确保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