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建于195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学校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优秀人才、服务民族地区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累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万余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构建了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学校曾两度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获第四届“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奖”先进集体和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以其独具的民族特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
学校主要面向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辐射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蒙古语授课学生占60%。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内扶外引,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精通业务、教学水平较高、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79人,其中博士27人,在读博士28人;二级教授4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人;现有专任教师349人,蒙古族教师316人,占专任教师的90.5%;蒙、汉双语授课教师223人,占专任教师的64%;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63.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6.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得“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入选“草原英才工程”2人,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各2人,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现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教学团队5个、教坛新秀5人;获教学成果奖3项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7项。学校2015年获得自治区全区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