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祝贺您被录取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现将入学时的相关事宜和要求具体告知如下: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无故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中需要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求如下:(1)来自包头的新生,持党委以上组织部门开出的抬头为“中共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到“研究生学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来自外省(市)的新生,持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的抬头为“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到“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根据有关规定:所有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到包头医学院),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出具户籍证明;凡我校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我校研究生的新生不必办理相关户口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科:李利老师0472-7167772
四、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其他各专业研究生: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开课时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到后直接到规定的医院进行规培,上课时间都安排在周末,具体上课安排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的课程表。
其他各专业的研究生从9月7日开始上课,具体上课安排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的课程表。
(3)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没有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档案及工资关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如档案不调入我校,开学时务必携带本单位分管人事领导签字及盖有本单位人事科公章的证明(证明须说明本人在读研期间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否则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