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辽宁征兵网2018-11-14王华老师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辽征[2015]4号)精神,为了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努力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毕业生直招士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部队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程序进行。应届毕业生可由院校组织,在院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今年试行生直招士官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同时要到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我校所在地征兵办公室为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武装部)

三、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6月1日前。普通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并可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招收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报名,而后由学校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参加上级军事机关的体检、政审,同时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报名;

2、审定阶段,7月10日前完成。经上级军事机关进行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合格人员报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经全省综合衡量后,确定各市各专业招收任务,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3、组织交接,入伍阶段,7月15日前完成与部队的交接,组织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入伍资格。

四、招收士官的待遇

1、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市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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