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辽宁高考将实行“3+3”模式,不分文理科。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即目前正在读初一的学生将成为首批受改革影响的考生。方案将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加文或理综合考试科目,调整为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高考改革:
科目改“3必选+3自选”满分750分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将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加文或理综合考试科目,调整为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
高中不分文理科,计入考生总成绩的另外3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按等级赋分,满分均为100分。
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
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校将同时参考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辽宁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