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剩余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的剩余计划和“征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依据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剩余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时,各院校(专业)的填报要求,如语种、学制、学费、专业省统考和校考规定、院校(专业)录取原则等,与艺术类第三批院校第一阶段录取时相同,请考生查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各高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特别是有些院校在《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公布计划时,学费“待批”,请考生了解清楚后填报。
二、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提醒考生慎重填报。
三、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8:00-12:00。“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艺术类第三批“征集志愿”的,视为自愿放弃艺术类第三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因艺术类三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与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时间重叠,达到普通类二批本科分数线(文史类460分、理工类419分)以上并填报了普通类二批本科志愿的考生,参加普通类二批本科院校录取,不能填报艺术类第三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
四、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www.gj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