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高考征集志愿时间和征集志愿大学名单招生计划汇总
2016年辽宁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考生可在各阶段填报“征集志愿”开始时间2小时前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www.gjw.cn)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正确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并点按确认后:如出现“您没有本次‘征集志愿’填报资格,不能进行登录”,说明不能填报“征集志愿”),可在规定时间自愿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有关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为顺利完成志愿填报,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刊登的招生计划、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并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一、“征集志愿”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第一批A、B和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的第一次“征集志愿”和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各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