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腐败第一案,辽宁高考18名学生办运动员证

辽宁高考2018-07-29三水老师

一年一度的高考仅剩一个多月。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新规定,从2016年起高考将取消体育、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多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不过,在目前新规定中仍留一些地方性加分的裁量权,而对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有家长和专家指出,要警惕这些所谓地方或自主招生优先项目,其中仍存有腐败空间,希望进一步加大相关信息的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被誉为2016年“高考加分腐败第一案”--辽宁省2014届18名高中毕业生办理二级运动员证享受加分案情日前详细披露,涉案两人犯受贿罪,其中一名教练被判有期徒刑6年。此起“高考加分”案揭开了背后的利益链,中间诸多监督环节沦为摆设发人深思,这对遏制当前高招腐败具有很强的现实警示意义。

“加分项目”沦为“腐败漏洞”系列腐败案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2016年辽宁有体优生1072人。“假加分”“蹭加分”“买加分”……高考体育加分乱象引起媒体关注。辽宁省纪委随即介入调查。最终270名考生放弃加分资格。

2016年底,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审理了18名高中毕业生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享受加分案。据介绍,自2010年8月至案发前,担任鞍山市田径学校校长、鞍山市足球运动协会副主席的孟宪森,和鞍山田径学校外聘足球教练的姜维平,两人联手从事这项“高考加分生意”。

记者在鞍山采访了解到,2011年至2013年,受他人委托,经孟宪森同意,由姜维平为鞍山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王某等4人报名参加全国足球学校杯比赛等。姜维平雇佣高水平运动员参赛,队伍获得名次后,将可以授予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申请分给未达到资格的4名学生,并使4人顺利申请并办理了二级证,享受2016年高考成绩上加10分的资格。为此,孟宪森分得好处费2万元,姜维平分得5万元。

姜维平还“单独行动”,利用上述手段为另外14名高考生办理了二级证,收受好处费21.2万元。

今年3月,鞍山铁东法院下发判决书认定:姜维平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孟宪森犯受贿罪,鉴于其主动到纪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全部上缴了违法所得,免予刑事处罚。依法没收二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据悉,体优生加分不仅于鞍山。去年本溪市高级中学一所中学就有87人加分,辽河油田高级中学等也有多名体优生获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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