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ХХ
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
申请调取证据的内容:
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通过支票支付给北京ХХХ有限
公司的房租水电等费用,支付上述费用的银行帐户打款记录:
2008年5月,金额ХХХ元
2008年6月,金额ХХХ元
2008年7月,金额ХХХ元
调取证据的原因及证明的事实:
被申请人提交的与北京ХХ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为虚假协议。因为
事实并不如协议中第三条所称: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租赁费用、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此房租水电的缴纳事实情况能够客观证明被申请人与北京ХХХ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的真伪。由此可进一步证实,上述两个公司的关联性,被申请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致
北京市ХХ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6年Х月Х日
附:
被申请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 帐号:ХХХ
取证地点:ХХХ银行ХХ支行
地址:北京市ХХХ区ХХХ街1号 电话:ХХ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