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劳动争议是否需要请律师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劳动争议又不是法院诉讼,没有必要请律师。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要知道劳动仲裁是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两者是运行上非常类似,几乎可以说仲裁与法院无异。仲裁不是你交个什么表,就可以打赢的,同样需要举证、辩论等等。如果你认为可以仲裁打输后再去法院翻案,其实就相当麻烦了。因为你在仲裁环节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证据,都是记录在案的,如果你在法院再另外说一套说辞,基本上就会被认为是为了胜诉的谎言而不会被采信。而在仲裁到底要说什么,庭审时如何应对对方,往往没有经历过庭审的人是没有经验的,甚至紧张到不知道说什么。所以,在仲裁环节吃亏后,再想通过诉讼搬回来是相当麻烦的,如果你确实不太懂法律,建议还是请律师为好。只是劳动案件的标的确实少,所以可以与律师协商减少收费为佳。
第二,仲裁有哪些证据需要单位举?很多人认为劳动仲裁,既然劳动者是弱势群体,那证据都该单位举。也有一些人认为劳动者只要把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举了就行了,其他的都是单位举。其实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劳动争议,在大类上,还是属于民事纠纷,虽然有不同于传统民法的地方,但适用民事诉讼法,所以在诉讼中,其基本的知道思想还是民事诉讼。既然如此,那谁主张、谁举证就同样是适用于劳动仲裁案件的。如果你作为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不举证,样样证据都让用人单位来举,那基本上是异想天开的想法,用人单位一般有经济实力请专业律师来处理诉讼问题,所以一般会知道如何更有效得组织诉讼防御。说白了,单位举证都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来举,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是不会举的。比如加班考勤。所以,一个劳动者要仲裁,能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才是上策。
第三,营业执照谁来提供?按照法律常识,提供营业执照的当然是用人单位。是的,但是在实务中,用人单位因为有执照变动等情况是很常见的。很多劳动者其实从来都没搞清楚过单位的真实名称和基本信息。所以很多劳动者填的仲裁申请书其实都是错的,不是把单位名称多写了字就是少写了字,要不然就是连地址电话都写不对。所以,我从来都建议一个劳动者要仲裁,最好先去工商局查询该企业的工商注册的基本情况,这个是人人都可以查询的,以查询的结果作为被申请人的准确信息,就不会因为搞错被告的情况而走冤枉路了。
第四,仲裁要出去调查吗?很多劳动者确实没有一些基本的法律意识,会认为劳动仲裁也属于人社局嘛,所以既然是国家政府机关,政府会为我们做主的,搞不清楚的地方政府部门会去调查清楚的,而且自己说的都是实情,调查结果一定是有利于自己的。其实这些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仲裁首先就不属于行政部门,是没有执法权的,如果不是特殊的情况,根本无权外出调查。只有遇到诸如国家档案等确实外人无法调取的证据才有权外出调查,其他都是按照举证规则来办理的。仲裁和诉讼几乎一样,你样样都等仲裁出去调查,最后除了领一个败诉的裁决书之外,将不会有第二个结果了。所以,再次强调自己收集证据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