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
1.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3.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6.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7.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8.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职能发展
从行政管理过程来看,它主要有四项基本职能。
计划。包括制定计划、下达指示、作出决议、进行安排等。
组织。把已经确定的计划和决策付诸实施。组织活动还包括对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有效运用,对人员的选拔调配、培训和考核。
协调。通过政策、法令和各种具体措施,不断改善和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活动之间的各种关系。使各项工作分工明确、配合密切、步调一致,以共同实现预定目标。
控制。即监督、检查的职能。可以通过统计资料和实时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组织、财务等情况进行控制。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