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省《关于2016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精神,6月12日至18日为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在宣传周的第3天即6月14日设立“全国低碳日”,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宣传周期间,我市还将开展节能知识宣讲、节能产品推广、节能小画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节能低碳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在全社会形成全民节能、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不懈地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把节能与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通过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及节能技术创新、推进重点领域节能等扎实有效的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及“十二五”总体目标任务,烟台成为全省唯一连续十年完成节能目标的市。
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
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1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直管理局,有关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决定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