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该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
2016全国助残日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
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进行发布。
据介绍,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今年5月15日第26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