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问答

教育动态2018-10-07王华老师

1.问:今年积分制入学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2017年积分制入学的申报时间是3月18日至3月31日。(网上填报时间截至3月31日中午12时,交纸质材料截至3月31日下午17时。)

2.问:申请积分制入学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其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

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问:符合条件后根据什么排名?

答:根据积分高低排名。根据《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各项积分指标量化分值进行积分。《体系表》包含9个积分指标:广东省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工作、缴纳社保、文化程度、计划生育、进城务工、政府嘉奖、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情况(仅限申请初一学位),总积分为9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4.问:海珠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注册登录“海珠区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待预审通过后,在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海珠区积分制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所选街道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递交。

5.问:居住证时长如何计算?

答:以2016年1月1日为界,在此之前办理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穗有效居住时长按在广州市范围内办理居住证(或签注)的有效期连续计算;在此之后办理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穗有效居住时长按在广州市范围内办理居住证(或签注)的有效期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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