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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新规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须提交的材料、申请认定程序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
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工作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执行。
1.笔试与面试时间:2016年下半年(具体日期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2.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规定,2015年下半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笔试已通过而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其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有效期内,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面试。
逾期后其笔试合格成绩将自动失效。
二、教师资格认定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