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4篇

教育动态2018-09-02李一老师

权力是一种影响力、支配力和控制力。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好比是个大学校、大舞台、大考场,每个领导干部的世界观都能充分地表现出来。下面是高教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4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2017年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一

“王岐山同志提出要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既是对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主体责任的要求,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是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10月22日,就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第二天,辽宁省委书记李希在专题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

这是自今年以来,辽宁省委常委会第2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就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动员。按照中央要求,辽宁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实践,以“四种形态”为抓手,促进“两个责任”严起来、落下去、细到位。

加强监督提醒,让责任落实常态化

“月饼虽小却事关党的作风”,“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今年中秋国庆前夕,为严防“四风”反弹,辽宁省各市及省直各厅局党委以主要领导的名义,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把节日期间的廉洁提醒作为送给广大党员干部的特殊“节礼”。逢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开展廉洁提醒,已成为辽宁各级党组织的行动自觉。

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辽宁省抓早抓小,通过经常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仅使党的监督成为一种常态,也促进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常态化。

201X年以来,辽宁省纪委以《要信摘报》形式,将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直接报送省委书记,由省委书记亲自约谈,并要求被约谈对象写出书面说明报省纪委。截至目前,省委书记已谈话18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直接约谈各市及有关厅局一把手60余人。

省委和省纪委以上率下,压力层层传导,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把廉政约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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