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2016年,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坚持“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户籍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及流出证明)制度,由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部分区县,可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由区县教育局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学上。
日前,西安市教育局在官网公布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了14个区县教育局相关工作电话,方便群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