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出台指日可待 建议重点应落在监护人身上

教育动态2018-07-11李一老师

家庭教育,国家法律该怎么管?

张浩/漫画

本期话题: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近日表示,目前教育部正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家庭教育法出台指日可待,你对这部法律有哪些期待和建议?

话题预告:深圳日前开展了全面“禁摩限电”专项行动,引发市民热议。自4月11日起,北京也将在部分路段禁止电动二轮车通行。摩托车、电动二轮车该不该禁,应该怎么管,您有哪些意见建议?

符向军:让法律走进家门

家庭教育立法是法律走进家门的体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下,“法律不入家门”的传统思维已然不合时宜。从“常回家看看”入法以及反家暴法出台也可看出,法律走进家门是法治的必然趋势,是法治触及社会治理体系各个层面的体现。

家庭教育立法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宏观需要,也是解决家庭教育、社会保障与服务、孩子健康成长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具体而微的需要。比如针对城乡二元差别下家庭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立法平衡权益,规定财政资金、师资、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更多投入农村地区,以保障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和实现教育公平;比如许多家长缺乏育儿知识与经验,不懂如何科学合理教育培养孩子,存在“棍棒教育”现象,需要立法予以规范;比如许多农村家长外出打工,“留守儿童”长期无人照看、监护而社会服务又跟不上,需要立法规定具体的家长责任和义务,并予以必要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比如许多单亲、再婚家庭关心、教育孩子不够,甚至存在打骂虐待孩子的情况,也需要立法予以针对性考量。

当然,在家庭教育立法的具体操作中,也应注意到千家万户教育方式、生活习惯的差异性,立法宜着眼和厘定原则性、一般性的大问题、大方向,对具体、特定的教育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不伤害孩子健康成长的权益,就不宜过多限制。

总之,家庭教育走出法律真空,迈入法治化建设轨道,通过立法来补齐教育保障与服务短板,实现教育发展的均衡与公平,确保孩子们不管在农村、城市都能健康快乐成长,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重要的现实意义,实乃社会发展进步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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