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市以整体质量提升推进招生入学公平
一、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落实政府责任,实现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覆盖
坚持县区政府主导和市级行政统筹原则,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职责,依法予以保障,实现了公办小学100%、公办初中100%划片就近入学的目标。2015年,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共5.3万人报名,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近1.7万人,约占招生总人数的32%,比2014年增长了近9个百分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100%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二)准确把握政策,推进招生工作稳妥实施
多年持续坚持学区制入学办法,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或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的入学方式,开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建立特殊儿童少年筛查、安置制度,安排特困家庭子女入读希望学校,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三)运用现代手段,确保招生程序规范公平
我市从2010年以来,一直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全市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电脑派位和起始年级均衡分班,做到了招生入学所有环节、信息和流程公开透明。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招生流程更加简便,程序更加规范,全面实现了阳光招生、阳光入学,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四)创新管理模式,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08年,长春市在吉林省率先启动大学区管理模式改革,通过优质带动薄弱,实现共同发展。目前,大学区管理已实现全覆盖。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把每一所学校都办成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从2013年起,我市依托大学区管理平台,实施“三项评创”,打造“三个一百”,即:100余所“教学常规管理达标先进校”,100余所学区“新优质学校”,100余所“三星素质教育发展特色校”。随着“三项评创”活动的深入推进,一大批原来的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持续提升,办学影响力和百姓认可度不断提高,学区生源实现了大幅回流。立足“一个不差,一个不少”,大学区改革成果不断累积,我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目前中心城区优质资源达到80%,百姓在家门口“上好学”的意愿也逐步得以实现,“择校难”“学区房”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五)改革考试评价,科学引导生源合理分流
一是尝试管、办、评分离,建立大学-政府-中小学校合作发展的“U-G-S”协同发展模式,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有效推动区域学校办学质量协同发展和优质发展,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少年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二是深化中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完善初中推荐生招生办法,使每一个孩子都有机会通过推荐方式进入适合自己的高中学校,从而有效控制大量小学毕业生涌入所谓名校、大校的问题,倒逼小升初生源合理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