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强调了活动对于幼儿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幼儿园开展活动提供了依据
什么样的活动能真正促进幼儿的成长?新《规程》为幼儿园活动提供了依据,需要我们着眼于儿童整体发展,立足于儿童立场,在活动中关注孩子的兴趣和需要。
高度重视活动在幼儿成长中的地位
人们通过活动,认识周围世界,形成个性品质,“活动”对于个体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规程》中强调了“活动”对于幼儿成长的重要作用,在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的原则和要求中多次出现了“活动”二字,具体体现在:
时间上让活动贯穿幼儿生活的全过程。《规程》中提出了要将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可以说,幼儿生活是由一个个活动组成的,每一个活动都是幼儿与周围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幼儿的一日生活过程就是活动过程。
内容上让幼儿感受到充实和愉快。根据幼儿发展的需要,注重幼儿的年龄特点,从现实生活中发现活动内容,挖掘活动的资源,让幼儿专注地投入其中,并将活动游戏化,使幼儿在活动中获得新的经验,感受到充实和愉快。
环境上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活动的开展需要环境的支持,《规程》提出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因此,科学适宜的环境能让幼儿感受到舒适、自由,能得到选择和合作的机会,引导幼儿不断深入地发展和探究。
形式上注重活动的多样性和活动的品质。在活动形式上,《规程》中也做出了详细的要求。从幼儿健康的角度提出了动静交替,从幼儿需要的角度提倡要保证幼儿有益的自由活动,注重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强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这些为活动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依据。
明确活动与幼儿学习的关系
新《规程》中简明扼要的抓住“活动”与“学习”的关系。阐明了通过活动来引导幼儿主动学习的核心观念。
幼儿是主动的学习者,在他们眼中一切未知的都是学习的对象。所有新鲜的现象、事物都是幼儿的学习内容。他们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学习是不可能通过刻板的传授和简单的记忆所能完成的,他们有自己的学习特点。
大千世界就是孩子最好的课堂、鲜活的生活是最好的教材。每一件小事都可以成为幼儿“活动”的来源。让幼儿真正用自己的感官和内心去探索未知,去解决遇到的问题并获取最真实的感受,这就是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