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及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共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1042件,经审查立案846件,并案处理后为735件,其中集体提案139件,委员个人提案596件。
提案分别送交116家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所提建议被采纳的296件,占40.3%;部分采纳或列入计划采纳的422件,占57.4%;对因条件所限未能采纳或留作参考的17件提案,承办单位均认真作了说明。总体来看,这些提案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经过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我省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委员们就推进行政体制、农村建设用地、国有企业、科研体制等改革,提出一系列建议,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了参考。如,关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得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在我省制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产业准入目录工作中,充分吸收了相关建议。关于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提案,为建立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流转法律保障等提供了参考。关于深化省属企业改革的提案,提到的加快国资与产业联动调整、优化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等多条建议,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被采纳。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提案,助推了承办单位统筹协调科研资源,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科研项目遴选机制。
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方面,委员们围绕发挥院士专家作用、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培养中小科技企业、整合建立企业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等工作,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如,关于“汇聚院士专家力量”专题类提案,为制订“院士智力集聚工程”有关政策文件提供了参考。关于打造先进制造标准体系的提案,助推了承办单位严格产品认证准入、加快人才培养、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关于培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提案,承办单位在营造政策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强化公共技术服务等方面吸纳了若干意见建议。关于整合建立企业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等提案,推动了承办单位采取优化税收和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企业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等措施,促进我省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关于“单考单招”基层农技人员的提案,承办单位积极采纳,推动了我省基层农技岗位集中招聘工作。关于推进北斗卫星产业发展的提案,政府部门在出台的《进一步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吸纳了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