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召开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主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16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决定》草案将提请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6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汇聚众智提高公共决策水平。会议指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了各界智慧,是政府了解吸纳民意、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办理好建议提案,可以有力推动科学民主施政,增强政府公信力。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年度两会的重要成果,也是传递民众关切、吸纳民意民智的“中国好声音”。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去年两会提交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凸显中央政府对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彰显参政议政成果的重视。
自去年两会以来,由国务院部门牵头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已分别达到了97.1%和96.5%,这样的高比例体现出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但同时也必须正视和破解期间存在的少数部门办理不及时和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这既是戒除官员怠政、践行严实作风的现实需要,更是契合不辱勤政使命、提升政府公信的民众希冀。
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必须首先夯实部门职责,增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以建议提案办理为契机,务实矫正“政令不出中南海”和“处长把关、层层画圈”的“中梗阻”弊端,尤其要规避累催不办的“拖字诀”和答非所问“忽悠型”;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办理重要建议提案,切实保障办理成效。
建议提案大多来自基层一线。提升办理质量,就必须坚持联系群众与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完善调研、走访等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公开办理结果和座谈听取意见等有效途径,确保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代表委员的满意度。
在过往的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曾出现有些部门的答复看似提出了周延可行的整改方案,但在落实时却扭曲走样或大打折扣。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就必须切实跟踪问效、加强核实问责,防止言而无信。对多年反复提交、未及时办结的建议提案,要纳入限时督办清单,拿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