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战友都在问士官改革的问题。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些退役军人职业指导中心整理出的士官改革政策的精华,仅供同志们参考!
此次士官改革遵循以坚持战斗力标准,合理确定士官规模,优化士官结构比例,重点充实军兵种等高技术部队骨干力量,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在士官编配、选拔、培训、使用和退役等方面提出新办法,出台新政策。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适当扩大士官编制
适当扩大士官编制规模,增加士官编制员额,部队士官编制比例提高3%左右。
(二)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
①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
②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
③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
(三)调整士官军衔设置
①按照调整后的士官结构,将初级士官军衔设为一级一衔,称下士;中级士官设为一级两衔,分别称中士、上士;高级士官设为一级三衔,分别称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最低军衔为下士,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
②军衔提升时间调整为下士晋升中士、中士晋升上士各为4年,上士晋升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晋升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晋升一级军士长各为5年。
③士官军衔授予和晋升批准权限为,下士由团(旅)级,中士和上士由师(旅)级,三级军士长由军级,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由大军区级单位批准。
(四)改进士官选拔办法,拓宽士官来源渠道。
①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并把直招士官作为士官的重要来源渠道。
②建立士官选取注册制度。取消现行《士官选取报告表》,不再依靠选取表调控士官规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