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独二胎新政策细则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提出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这其中第二种情形为“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草案将这一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一次审议。草案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作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记者获悉,这项政策计划明年2月二审,最快有望明年3月1日实施。北京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策尚未最终实施,建议有相关生育意向的人群不要抢孕抢生。
□政策释疑
“单独二胎”还是“单独二孩”?
首生双胞胎不在政策范围内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提出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这其中第二种情形为“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草案将这一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草案明确是“单独二孩”的政策而非“单独二胎”。夫妻双方首生双胞胎的情况不在政策覆盖之列。
政策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实施?
最快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
记者从会议获悉,草案经过一审后,预计明年2月进行二审,如果顺利通过,最快有望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究竟如何理解“实施”,是以出生为准还是怀孕为准?对此,北京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出台时间也仅仅是一种最快的预计。“我们是建议应该等新条例正式出台的时候再怀孕,因为政策出台还有一个审批的过程。”该负责人表示,孩子是否为合法生育要以出生当时的政策为准。建议有相关生育意愿的人群在政策出台之前不要抢孕、抢生。
“独生子女奖励费”是否修改?
将会研究加大力度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