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单独二胎政策:再生育子女条件】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上海市单独二胎政策:在上海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一、本人申请,并填写《生育一孩申请表》(必须钢笔填写);
二、夫妻双方必须到街道办事处、区、县(市)计划生育学校参加新婚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领取结业证;
三、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在《生育一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计生办公章;(男方单位必须签署如下意见:XX同志,系初婚未生育,未领养过小孩,同意生育计划内一胎)
四、申请人携以下证明、证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批: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
4、结业证
5、妇幼保健手册(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办理)
6、生育一孩申请表
7、夫妻双人照一张;
五、街道办事处一孩生育证审批小组核实证明、证件后,符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