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2016年11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5〕21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6年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
网址: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第二阶段: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16年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
网址: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见附件1。
第三阶段:报名资格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