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从九江市中招办获悉: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结合今年市区学生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审查并报市中招委研究批准,2016年九江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学区己划定。
九江市直小学毕业生统一按照划定学区范围进行录取
据了解,市直小学(浔阳区、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浔阳区、开发区区属小学毕业生(浔阳区、开发区户籍)统一由市中招办建立电子档案并使用计算机按本文件划定的学区范围进行录取。浔阳区原厂办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本校初中就读,无初中建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由市中招办按其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在地统一划片安排入学。
非浔阳区、开发区小学毕业生,如果随父母任一方户籍在浔阳区、开发区的可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市直小学、浔阳区、开发区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如果属于“个人搭户”或“户口空挂”的,一律按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的学区分配入学或由中招办统一安排入学。凡户籍不在浔阳区、开发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确有特殊原因,难以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可提交申请并经市中招办审核,根据市直初中学校的招生情况,以外地借读生身份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此外,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升初中的入学安排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2012年11月1日)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庐山管理局下迁居民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12]127号)、《九江市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市中招委字[2015]1号)文件规定予以执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按市政府《九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报名后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