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就金凤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小学招生原则及要求
中小学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科学拟定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全部入学。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系指令性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按下达计划招生,必须保证辖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农村6周岁半)以上儿童入小学,必须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需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必须经金凤区教育局批准。
(二)严格控制招生班额。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设置标准,小学一年级班额为45人;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班额为50人。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考试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划分“重点班”、“尖子班”、“实验班”。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小学不足六周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入学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事关民心,事关教育形象和声誉,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必须严格、严肃,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二、中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一)小学招生
1、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学片范围:包兰铁路以东、北京中路以南、福州南街以西、黄河东路以北;双悦新村南区;颐和城府一期。
2、金凤区第二小学学片范围:包兰铁路以东、北京中路以北、福州北街以西。
3、金凤区第三小学学片范围:福州北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满城北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森林公园观邸、幸福岛;区建一公司家属区及其附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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