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了今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昌各小学招生范围将于8月15日前公布,初中招生地段7月3日公布,初中招生时按六类排序顺序接收学生。
“幼升小”
小学8月15日前公布招生范围
南昌义务教育阶段采取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南昌市户籍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根据时间安排,各小学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8月20日至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1日。
“小升初”
7月3日公布城区初中招生学区范围
南昌市教育局将于7月3日公布2016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民办学校8月1日前上报入学学生名单。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日,家长带小学毕业生报名时,要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
初中学校按六类次序接收新生
第一: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