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自国家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以来,我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出色完成了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任务,为我市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管理,提升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适应监测需要,组建监测机构
为了适应国家监测的需要,及时成立了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要求各区县也成立监测中心。市监测中心面向全国公招37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博士占29.4%,硕士占70.6%,高级职称人员占47%。积极组建专家库,聘请市级监测专家463人,市级监测视导员133人。为我市实施国家监测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实行归口管理,强化统筹协调
2009-2016年,重庆市共有28个样本区县、491所样本学校、18948名学生、3862名教师、489名校长参加了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为保障监测工作的实施,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归口管理,强化统筹协调。一是统筹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要求,制定市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确定国家视导员和市、区县监测巡视员,明确其监测职责,把全市国家质量监测纳入视导、巡视之中。专门召开会议,统一部署监测工作,二是统筹工作培训。组织样本区县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教研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委派的区县级巡视员开展监测工作专题培训。各样本区县对样本学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试卷保管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也开展严格培训。三是统筹工作经费。近5年来,在全市教育经费中划拨500万元作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项资金。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根据参与国家监测的学校数、学生数,向样本区县提供工作经费,确保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建立监测制度,确保工作到位
为保障国家监测的实施,我市制定了《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质量监测专家管理办法》、《质量监测视导员管理办法》、《质量监测工具及数据保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在实施监测工作中,精心组织,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确保组织到位。市、区县及样本学校层层建立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派巡视员加强现场督促指导。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监督管理。样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二是确保宣传到位。召开情况说明会、师生和家长宣传动员会,设置校内公示栏,悬挂宣传标语和标识牌,营造监测氛围。三是确保实施到位。制定《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化工作流程》,强化方案制定、报告解读等十个关键环节。四是确保保密到位。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启动高考保密室,确保监测工具安全保密、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保密工作万无一失、“零风险”。五是确保安全到位。保证监测前、监测中、监测后各个环节场所、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安全。
四、国家监测引领,促进质量提升
我市通过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有效促进了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一是引领树立起新的教育质量观。通过国家监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唯分数论”的片面质量观,树立了学校教育质量是“过程性质量与结果性质量总和”的全面质量观。按照这样的理念,我市2016年出台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试行)》,强调综合运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以标准为引领”的新教育质量观正在形成。二是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国家监测报告反映的重庆地区教育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我市实施开展“领雁工程”项目、“减负提质”、“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1+5行动计划”等,有效推进了教育教学改革。2013年全国质量监测数据表明,重庆市学生整体负担为轻度的省市之一,质量高于同类地区。三是促进了区县和样本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我市高度重视监测结果报告的运用,逐步建立起报告解读、结果反馈、决策咨询、服务发展的有效机制,针对监测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分维度、版块、领域和功能区提出改进意见,为区县和样本学校改进教学、提高质量,发挥好监测的导向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