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家新的政策环境,作为不断发展中的民办教育,一定要根据市场需求,不仅要有‘打靶思维’,‘先瞄准后开枪’,而且还要有‘导弹思维’,即导弹朝天发射后,锁定目标,不断调整方向。”陶西平期待地说,“民办教育创办者不能因一时困难和挫折而动摇,也不能因一时有杂音而迷茫。
■本报记者柯进
2016年1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联想到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这些新政给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民办教育提供了一个“集体突围”的契机。
2016年岁末年终,在海口经济学院的数间会议室内,550余名专家学者和来自24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和全国各地部分民办学校代表,展开了一年一度的“华山论剑”。
招考改革对民办教育有何影响
2016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次改革究竟给民办教育界释放了什么样的信号?对未来的民办教育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东方剑桥教育集团董事长于松岭认为,在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背景下,我国民办教育将迎来一个重要的机遇期。具体而言,民办高校在解决生源不足的问题上,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考虑增加中西部地区招生的比重,提高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开展农村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集中在大中城市的民办学校,还可以主动承接政府缓解随迁子女入学、升学和择校的责任,以破解生源困境。
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分类考试,也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空间。“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明确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取消录取批次。这就大幅降低了对考入高职院校学生文化课程的分数要求,既有利于缓解民办职业院校招生难,又能有效扭转长期存在的招生层次低、生源固化的现状。”于松岭说。
但是,对于处在十字路口的民办教育而言,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既有机遇,也会带来挑战。采访中,多位民办教育界人士表示,从宏观政策角度来看,国家在“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的同时,也明显“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这实际上也在招生计划阶段分流了民办高校在欠发达地区、人口大省的优秀生源;“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