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内某家学龄前儿童教育机构研发的产品在美国被全面下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警告这款产品“采集儿童的地理位置信息。”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明确规定,商业网站必须在取得孩子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后,方能向未满13周岁的儿童索取个人信息。
电影《刮痧》中,在美国生活的中国家长因为给孩子刮痧治病,被美国检方控以“虐童”罪名,法院甚至剥夺了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权。同样是因为儿童保护引发的争端,如果说刮痧一事反映了东西方文化的冲突,并无明显的是非对错,那么在儿童在线隐私保护这一问题上,我们有必要承认差距。有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1月,我国教育APP总量超过7万个,约占全国APP市场份额的10%,其中,家长对于幼教类APP的花费在教育类APP中位居榜首。这类软件窃取用户隐私的行为非常猖獗,追踪用户位置更会对儿童的人身安全造成显著威胁。但是,国内对儿童在线隐私的保护却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无原则地鼓吹“与国际接轨”当然不可取,但至少在儿童在线隐私保护这一点上,与国外先进理念和做法接轨不但合理,而且必要。笔者呼吁,国内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积极借鉴,迅速接轨,不能让这一领域继续空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