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报称,截至2017年12月,全省有56个县(市、区)落实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受益学校2661所,受益教师8.4万名,共投入资金2.96亿元,月人均补助293元。
2015年底,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在全省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017年,福建省财政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6127.2万元。
福建省教育厅在通报中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补助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各地要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明确要求,不得以乡镇工作补贴代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力争今年实现全覆盖,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市、县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政策覆盖面,努力惠及更多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