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部: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军区、警备区有关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今年我校直招士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单位
今年直招士官的单位有:南京军区、海军、空军、二炮、总参、总装,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专业附后),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招收办法和时间安排
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组织实施招收工作。
(一)报名登记。今年实行直招士官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女性应届毕业生可到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各设区市征兵办5月底前完成报名。
(二)初检初审。初检主要检查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初审主要审查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的除外)、居民身份证等项目。审验、检查人员在对相关项目进行审核、检查后,当场填写结果;审核结束后,由设区市征兵办将相关表格收回留存备案。各设区市征兵办6月5日前完成初检和初审工作,并将合格名单报省征兵办。
(三)体检。采取分片集中的方式组织,根据各设区市初检初审合格人数情况,全省划分2-3个点于6月上旬集中组织。上站体检任务区分依据各设区市高校毕业生潜力和初检初审情况,分配各设区市上站体检任务数。当同一专业初检、初审合格人数超过任务数不多时,可按实际合格人数送检;对过热专业送检人数,由各设区市征兵办适当控制。6月15日前完成体检。
(四)政审。由省征兵办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征集任务数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逐级下达至县级征兵办统一组织政审,7月5日前完成。应届毕业生政审,按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征〔2015〕9号文件)执行;往届毕业生政审,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