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五条为鼓励优秀考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了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
第二十六条为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在内的助学体系。
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级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和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各1个,拥有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教学团队5个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近年来,学校取得一批水平较高的教学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省级以上教学和科技奖励10余项,获批国家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等省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学校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被评为全国“AA级优秀调查站点”。根据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我校2016年在全国高校排名第375位、江西省第11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200余人、本专科生18000多人,士官生500多人,国际教育学生1000多人,继续教育学生6000多人。建校58年来,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地方和水利行业,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先后输送各类人才10万余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