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是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校园位于南昌市风景名胜区“梅岭”脚下,毗邻红色史迹“小平小道”。校园占地2203.7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政治建院、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管理治院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并重,公安专业教育与公安相关专业教育并重的发展思路,开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法学、信息安全、英语、安全防范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行政管理11个本科专业,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表演艺术、摄影摄像技术16个专科专业。立足江西、辐射周边省市,为公安政法系统和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27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662项(其中省部级奖77项);立项课题509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计194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00部,有1部教材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0多部教材评为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其中公安部优秀培训教材1部,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5部。《江西警察学院学报》连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院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2010年9月成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该科研平台得到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的资助。在此基础上,2012年6月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下设生态犯罪、经济犯罪、治安防控三个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