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征兵标准条件与以往是否有所变化?
答:今年征兵标准条件与以往相比:一是征集对象主体有所调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余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大学一年级新生。女兵继续面向社会征集,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大一新生。也可以征集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和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学生,以及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学考试类院校的学生。二是征集方式有所变化。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直接报名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就读的高校报名预征,并持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核发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三是征集年龄有所放宽。男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另外,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问:今年征兵突出了对大学生士兵这个特殊群体的优待,具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如东县今冬征兵为高学历青年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进站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具体的优惠政策:一是所有高校毕业生都按非农村户口进行征集,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二是入伍后,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直接提干。三是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入读普通本科。四是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分别由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本息分别最高达2.4万元、1.8万元。此外,对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服兵役的青年,在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和高校补偿金的基础上,再奖励一定比例的优待金。其中,专科毕业生增加百分之五十,本科毕业生增加百分之六十。在校大学生入伍的,退役后选择复学,学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地方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