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改革主要内容】
1、实施时间: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时间为2018年,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教育部明确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这一要求,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2、高考分值:各科目分值还在制定中,英语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
江苏新高考各科目分值还在制定中,和浙江总分700多分接近。
江苏省新高考英语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笔试怎么考,还要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及先行改革省份的试行情况综合制定。
3、方案原则: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我省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
4、改革实施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和5个具体方案
整体方案是《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一个整体方案和5个具体方案。
具体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
5、统考科目仍为语数外,选考科目由“6选2”调整为“6选3”
在高考科目设置方面,和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我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
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6、13门科目均列入必考范围,同一必考科目可参加两次考试
在改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和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相比,我省将开齐开足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3门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围,我省考生在高中期间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