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升本改革方案,江苏专升本新政策解读

江苏高考2018-07-27三水老师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

“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南师专转本培训班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做好我省201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5000人,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500人。

3.接收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js.edu.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接收高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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