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6年高考招生提前批征求平行志愿院校名单及分数线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办法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为7月11日9:00至15:00。
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政法、航海、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以及其他院校共6类计划,具体详见《江苏省2016年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
凡报考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55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53分;报考未标注“★”专业的院校的考生总分文科类不得低于325分,理科类不得低于315分。同时,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符合我省和拟报考高校的要求。
二、填报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结论合格的考生。
三、填报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安或政法院校的招生条件;报考公安院校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还须经有关单位和院校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结论合格。
四、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的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五、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5个省扶持的经济薄弱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