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江苏高考2018-06-28三水老师

关于组织评审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37号和南通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例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评审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选条件和申报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申报。

二、申报国家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报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申报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本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获得2014—2015学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且学习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获得2014—2015学年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并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于没有获得2014—2015学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但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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