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还未出来,现在为大家介绍学校最近的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南通大学关于印发《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
9月28日
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促进规范办学,维护教育公平。
第二条注重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公开考核、严格审核的流程进行。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办法为依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申请资格
第四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端正,能与同学和睦相处。
第五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