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考试院已经公布了《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该意见确定了江苏高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特殊类招生、高考加分等相关政策。其中,江苏高考志愿填报分两个时间段填报。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
根据安排,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进行填报。
2016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相关安排
根据江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获悉,2016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4、2016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