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高考录取批次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安排公布
本报讯一年一度的高考成绩揭晓后,更加牵动人心的录取工作随即拉开帷幕。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通知,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从7月8日起分批次阶段正式开始,广大考生可根据自身考分和填报志愿情况及时查询结果。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有了明确安排。就文科类、理科类高校而言,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于7月8日—12日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录取,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6日录取,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22日录取。其中,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及香港中文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其他院校”。
在体育类、艺术类高校方面,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在各批次录取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将先行填报志愿。据了解,今年我省考生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考生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